【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11/2005信息】 问:外籍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020号)文件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
红利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的股息
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440号)文件的规定,对持有B股或
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
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