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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4-1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5/2004信息】 根据财税[2004]39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 得税前全额扣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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