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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给予个人奖励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11-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9/2004信息】 问: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 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39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 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 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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