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11/03/2003信息】 问:个人发表书画文学作品应如何缴纳个
人所得税?个人将书画作品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将其书画文学作品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是“稿酬
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以图书、报
刊方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书画文学作品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按税法规定缴纳
个人所得税。作者将自己的文学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所得,应按“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将书画作品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
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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