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对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的行为如何处罚?
录入时间:2003-07-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2/2003信息】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发出责令限期
改正通知书。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处罚。对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换证手续的,比照上述规定处罚。对
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管理办
法规定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出售发票;需要填开的,到主管税务机关按次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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