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
录入时间:2003-07-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2/2003信息】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先到税务所办理结
税、结票和收缴税务证件手续。应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购领发票凭证;公章和
财务章;用于结清纳税款、费、滞纳金、罚款和缴销发票等资料和其他有关税务证件、
资料。持税务所开具的已加盖税务所公章和纳税人公章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
到税务登记机关(征管法制科)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税务登记机关审核《注销税
务登记审批单》后加盖公章,同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
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
关的,凭《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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