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全国各级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分别由哪级税务机关进行管理?
录入时间:2003-07-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8/2003信息】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
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
别进行征收管理。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税务总局,它是全国税收征管工作的最
高行政主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并领导全国税收的征收管理工
作。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划内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为保证
税务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全国税务系统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税
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因此,省、市、县级设有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均应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协调,
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完成税收征收任务。税收工作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
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
阻力和干扰,只有地方人民政府重视和加强对本地税收工作的领导,只有依靠政府强
有力的支持和地方政府作用的发挥,才有可能排除各种不利因素,保证税收工作的顺
利开展。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部门和单位”
中的“有关部门”指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各级政府部门。例
如:财政、审计、金融、铁路、交通、民航、邮电、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税收
征管工作涉及千千万万纳税人,为加强税收监督和管理,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和协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把有关部门支持,协助税务机关
依法执行职务的义务规定下来,有利于税务机关顺利执法,也为各有关部门支持、配
合税收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和单位”中的“单位”指各机关、团体、企
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凡是纳税人的,应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凡是扣缴义务人的,应
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但税务机关需要其提供
支持、配合的,也应当积极地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上述所称“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阻挠”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手段、借口阻止、妨碍、干扰税务
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例如,采取欺骗、隐瞒、拖延、阻挠、拒绝、威胁、侮辱、暴力
等方式或手段阻碍税务人员进行税收检查、查处案件、征收税款等,这都属于税收违
章、违法行为,均应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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