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何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录入时间:2003-07-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8/2003信息】 纳税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
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亦称纳税义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不同税种的纳税人
是由课税对象的性质决定的。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公民个人或家庭。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只能是企业单位。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这不仅
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依法征税的客观依据,也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法律依据。对法律、
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任何机关、单位不得向其征收任何
税款。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从不同角度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如,按照经济性质可分为
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等;按国民经济部门可分为工业、农业、商业、
部队等;按国籍可分为中国人和外国人等。另外,须注意,负税人与纳税人其实是
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是由自己负担时,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
当纳税人通过一定途径将税款转嫁他人负担时,纳税人就不是负税人。
扣缴义务人可分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人中扣除应纳税款代为缴入国库的
单位和个人。确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利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税手续,减
少税款流失。代扣代缴义务人主要有两类: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和为纳税人办理
汇款的单位。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有义务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
代为缴入国库的单位和个人。确定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样有利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
简化征税手续。目前,代收代缴义务人主要有两类:受托加工单位和商业批发单位。
代扣代缴义务人不同于代收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可
以从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因而无法
从中扣除其应纳的税款,只能在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中收取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
缴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范的纳税人、扣除义务人都必须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纳税种、应税项目、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足额缴纳税款
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不得违反规定不缴或少缴,不扣或少扣,不收或少收税
款,否则,会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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