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个人取得无赔款优待收入如何征税?

录入时间:2003-07-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9/2003信息】 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 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自己 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 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