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的时限和资料?
录入时间:2003-07-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9/2003信息】 审核评税统一在纳税人申报纳税、扣缴义
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后进行,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按月申报纳税的,审核评税应在
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20日内完成。如因纳税人较多,按月完成审核评税确有困难
的,也可将两个月或3个月的申报纳税情况合并为一次进行审核;按季或按年申报纳
税的,审核评税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30日内完成;批推延期申报的,审核评
税应在纳税人申报后5日内完成;临时申报纳税的,审核评税应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后5
日内完成;代扣代缴税款的,审核评税应在扣缴义务人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后5
日内完成。审核评税依据的资料主要包括: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附属资料、财务
会计报表、会计师查账报告,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及附属资料,以及税务机关日常掌
握的各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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