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境内工作不满全月的个人由境内、境外雇主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款如何计算?
录入时间:2003-07-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2/2003信息】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
以及在中国境内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凡其工资是由境内雇主和境外雇主
分别支付的,并且在1个月中有境外工作天数的,对其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
工作天数部分不予征税。在具体计算应纳税额时,按下述公式计算:
当月应纳税款=按当月境内外工资总额计算的税额×(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
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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