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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代扣利息税手续费不缴税

录入时间:2001-10-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0/09/2001信息】 某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务干部在对一家信 用社进行稽查时发现,该信用社上级部门一次性支付给3名员工2000年度全年每 人3500元的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税手续费,该信用社主任不清楚这笔钱是否缴 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 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 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该信用 社员工得到的2000年度3500元的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 费收入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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