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纳税指南:个体工商户的无形资产怎样扣除?
录入时间:2001-08-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3/2001信息】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
形资产,可以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均额扣除。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在法律、合同(协议)中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
以按照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扣除;没有规定使用年限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扣除
期限不能少于10年。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是:作为投资的无形资产,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合理价
格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价款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所附单据
或者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过法定评估
机构评估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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