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没有免税规定
录入时间:1999-07-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7/99信息】 问: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今年我
向国家第一次缴了税款,有幸成了一名纳税者。现在我想知道这个税种中有哪些
收入项目可以免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条款,下列十种收入不用缴
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
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
等方面的奖金;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
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费、救济金;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
退职费、退休人员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
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
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a99071600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