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取得的奖金还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录入时间:1999-07-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6/99信息】 问:我的朋人是一名普通工人,今年8
月7日下午他在上班的路上救了2名溺水儿童,该乡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他发了感
谢信并将3000元现金作为见义勇为奖金。请问,我的朋友取得的这笔奖金还
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25号《关于发给见义
勇为者的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为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见义
勇为,维护社会治安,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
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
义勇为着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此可
见,你朋友取得见义勇为奖金经税务机关核实后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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