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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鸡专业户是否需要交所得税?

录入时间:1998-12-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0/98信息】 问:农村养鸡专业户是否需要交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 994]020号)文件规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 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 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 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hbsfgb970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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