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能享受何种额外所得税优惠
录入时间:2005-02-0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04/2005信息】 问: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能
享受何种额外所得税优惠?
答: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
凡当年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以及其他已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以上条件的,减半后税率不足10%的,应按10%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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