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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设备是否可进入成本

录入时间:2005-01-18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18/2005信息】 问:外资企业购买设备可以作为费用 进入成本吗?在所得税方面有否特殊规定?   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30、32、34、 35条的规定: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属于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进入成本。不属于生 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不超过两年的,可以按 照实际使用数额列为费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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