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指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录入时间:2001-08-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8/2001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
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纳税人经营下列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计算,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照交货开出发票的日期确定
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当付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照完工
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
以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
入额应当按照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