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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的“863”项目拨款是否免税

录入时间:2005-04-2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21/2005信息】 问:企业取得国家“863”项目拨 款,能否免税?   答:按照财税字[1995]81号中的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 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 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于企业取得的国家“863”项目拨款, 如能提供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文件则不必计入纳税所得, 如果不能提供,则应计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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