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煤矸石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5-01-05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05/2005信息】 问:企业利用煤矸石作主要原料生产
建材产品,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字[1994]1号)规定: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
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其中第二条规定,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
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
所得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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