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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双方合作建房如何缴纳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12-21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1/2004信息】 问:中外双方一方出地、一方出资开发项 目,合同约定建成后分配房产,应该如何缴纳所得税?   答:凡按照合同规定投资各方分配房产的,企业应首先归集房产建造过程中所发 生的费用(包括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费用)后,再根据合同规定的房产分配 办法,划分双方房产的成本、费用,双方各自销售房产时各自缴纳企业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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