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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有哪些具体规定

录入时间:2004-10-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7/2004信息】 问:贷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有哪些具体规 定?    答: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 数扣除;    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的数额以内的,准予扣除。      3、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及纳税人经批准的集资利息支出,比照向非金融机构借 款的利息支出处理。    金融机构,是指各类银行、保险企业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是指上述金融机构以外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个人等。      这里应注意的是,纳税人建造、购进国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前发生的各项贷款利 息支出,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分别计入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价值,开办费不允许直接扣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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