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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疑难案例精编:外购货物用于福利、自产自用、原材料短缺、边角料销售等核算差错的纳税调整

录入时间:2004-05-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8/2004信息】 六、外购货物用于福利、自产自用、原材 料短缺、边角料销售等核算差错的纳税调整 (一)资料 某大型国有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种机床。其流转税以1个 月为1个纳税期,所得税每季按实际经营情况预交,税率为33%。华瑞税务师事务所 于2000年4月8日受企业委托对该企业第1季度所得税及流转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企 业账面反映1季度实现利润总额400000元,经进一步审查有关账册资料,发现如下几 笔涉税经济业务: 1.1月10日,外购副食品发给职工过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00 元,税金13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其他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 2.2月8日,辅助生产车间为本企业一专项工程(尚未完工)特制1台专用机床,经 核实其实际生产成本为8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80000 注册税务师抽查2月份账证资料,经计算,2月份生产成本中所耗外购材料等扣除 项目金额占整个生产成本的比例为75%,采购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3.2月21日,企业从市煤炭一公司外购原煤20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价款20000元,税金2600元,本企业车队拉回,途中超载被交警罚款500元。验收入库 时,发现短缺0.1吨,系合理损耗。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煤炭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 管理费用--其他 500 贷:银行存款 23100 4.3月4日,销售车间生产产品所剩下角料--铁屑13吨(成本价经核实为10000元, 已全部记入当月生产成本中),取得某废旧物资回收站开具的专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 款117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付福利费 11700 5.3月20日,库存材料盘点,发现材料库盘亏钢板10吨,账面价值43400元,根 据盘点表,企业直接作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43400 贷:原材料--钢板 43400 注册税务师进一步审核,发现造成钢板库存盘亏的原因系保管员粗心未按领料单 数量而多发料所致,企业仍以领料单上原注明数量、金额入有关生产成本账,未反映 这10吨钢板金额。 6.3月31日,301#凭证反映3月份企业职工食堂耗用煤炭15吨,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1500 贷:原材料--煤炭 1500 经核实,煤炭全部从市煤炭一公司外购,1季度企业累计耗用煤炭60吨,金额 6000元,且账务处理均相同。 有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①企业采用"账结法"核算利润,3月底"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累计数为420000 元。 ②1-3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关资料表明:各月销项税额均大于 进项税额,且各月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③注册税务师审核后将1季度成本调整数额在季末在产品、产成品和该季销售产 品工厂成本之间按1:3:6的比例进行分配。 ④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二)要求 1.根据所给资料顺序扼要指出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作出调整分录; 2.正确计算企业第1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和应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并作出账务处理。 (三)解答 1.存在问题及调账: (1)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应计入“应付福利费”,应调增利润100000元,同 时转出进项税13000元。调账分录为: 借:应付福利费 113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红字) 贷:本年利润 100000 (2)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同时调整“在建工程” 科目。 销项税额=80000×(1+10%)×17%=14960(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00×(1+10%)-80000-14960×(7%+3%) =6504(元) 调账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1645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960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47.2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448.8 (3)罚款支出错用会计科目,不作调账处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元。 (4)销售下脚料收入挂“应付福利费”,漏计收入11700÷(1+17%)=10000元, 漏计销项额1700元,同时少转销售成本10000元。按比例摊销法分摊期末在产品1000 元、产成品3000元、销售成本6000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6000=6000(元) 调账分录为: 借:应付福利费 1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生产成本 1000 产成品 3000 本年利润 6000 (5)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混乱,造成虚亏,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应重新 调增原材料金额,并调增本年利润43400元。调账分录为: 借:原材料--钢板 43400 贷:本年利润 43400 (6)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且错用会计科目。应转出进项税 额780元(6000×13%),同时调整应付福利费6780元。调账分录为: 借:应付福利费 6780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80 2.计算税额 (1)应补增值税=13000+14960+1700+780=30440(元) (2)应补城市维护建设税=30440×7%=2130.80(元) (3)应补教育费附加=30440×3%=913.20(元) (4)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504+500+6000+42400-(2130.80 +913.20-1496) =154856(元) 应纳税所得额=400000+154856=554856(元) 1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554856×33%=183102.48(元) 调整账务: 借:本年利润 1548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83.6(2130.80-1047.2)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464.40(913.20-448.80) 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所得税为:6504×33%=2146.32(元) 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为:183102.48-2146.32=180956.16(元) 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2146.32 所得税 180956.1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83102.4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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