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开始获利年度的概念

录入时间:2004-04-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4/30/2004信息】 349.开始获利年度的概念 所称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利的纳税年度。企业开 办初期有亏损的,应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 为开始获利年度。 依据:京国税发[2001]49号 软件生产企业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 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收有关规定逐年结转亏损,以弥补亏损后有应纳 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利年度。 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的软件生产企业,其减免税年度应从开始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期间发生亏损 而推延。 依据:国税发[2003]82号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