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计算

录入时间:2004-04-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3/2004信息】 179.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计算 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 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将调整后的所 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当年发生 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不足所得额3%的,应据实扣除。 依据:国税发[1994]229号、京国税[1994]053号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公益救济性捐赠申报表》的填表说明中 是这样解释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纳税调整前所 得×3% 依据:国税发[1998]190号、京国税二[1998]617号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