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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违约金、赔偿金是否可以进行所得税抵扣

录入时间:2003-10-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7/2003信息】 问:某公司根据法院调解书,支付给其他 单位的违约金、赔偿金是否可以进行所得税抵扣?对方单位收到违约金、赔偿金应开具 普通发票还是非经营性结算收据,是否要纳所得税?   答:由于经济合同的履行出现的违约金、赔偿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 方单位收到违约金、赔偿金应当开具发票,对方单位要交纳相应的流转税并且计入计 税所得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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