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捐赠收入要纳税
录入时间:2003-09-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9/2003信息】 国税发[1994]132号文件规定,企业接受
的捐赠的相当部分是资产,考虑到如对其征税可能会影响生产,故企业可将接受的损
赠收入转入资本公积金,不予计征所得税。问:这里不计征所得税的捐赠收入是否包
括接受的现金捐赠?财税[1997]77号文件也没有明确规定。接受现金捐赠到底缴不缴
所得税?
答:以前的文件是没有明确这个问题,但在今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应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里有了十
分明确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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