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若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什么罪?
录入时间:2003-09-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3/2003信息】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若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则构成妨害公
务罪,该罪的构成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税
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显然包括在其中。(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
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是指对正在依法执行职
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袭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捆绑、伤害等威胁是指将以
暴力加害或者毁其财物,损毁名誉等方式进行精神强制。(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切自然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正在
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实现个人某种要求或利益,而对其实施暴力
或威胁。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妨害公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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