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什么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适用条件?
录入时间:2003-08-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2/2003信息】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款到期后尚不能
缴纳时,税务机关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扣缴当事人的存款或扣押、查封、拍
卖、变卖部分财产以抵缴税款的强制执行措施,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税收强制
执行措施适用的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纳
税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的条件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
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时,税务机关首先要发出催缴税
款通知书,责令其于15日内完税,如其于15日内不完税,执行税务机关须经县以上税
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方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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