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企业保险费用如何扣除?
录入时间:2003-08-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6/2003信息】 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的各类保险基金
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
扣除。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运输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
及纳税人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允许在规定的比例内核实扣除。
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作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为其他独
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
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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