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何谓费用?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录入时间:2003-08-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4/2003信息】 费用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可扣
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销售费用是应由
纳税人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
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代销手续费、
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
纳税人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
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如果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已将上述购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的,不得再以销售费
用的名义重复申报扣除。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的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
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从事邮电等其他业务的纳税人发生的销售
费用已计入营运成本的不得再计入销售费用重复扣除。管理费用是纳税人的行政管理
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包括由纳税人
统一负担的总部(公司)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社会保障性缴款、劳动保护
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费、开办费摊销、无
形资产摊销(含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坏除损失、印花税
等税金、消防费、排污费、绿化费、外事费和法律、财务、资料处理及会计事务方面
的成本(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商标注册费等),以及向总机构(指同一
法人的总公司性质的总机构)支付的与本身营利活动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等。除经国
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外,纳税人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总部经费。又称公司经费,包括总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金、福利费、差旅费、
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财务费用是纳税人筹集经
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总净报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
资本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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