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企业所得税抵免?
录入时间:2003-08-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4/2003信息】 从事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
投资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时,应向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
供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购买国产设备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凭证和资料。对不需经经贸委审批,但从事《当前工商领域
固定资产投资重点》中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所购买的国产设备,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办理投资抵免前,须经省级经贸委确认,然后再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中央企业及其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经省级以上主管
国税局审核后,可按规定进行抵免。国税局应将有关抵免情况单独统计反映,经国家
税务总局汇总后,定期向财政部通报;地方企业经省级主管地税局审核后,可按规定
进行抵免。地税局应将审批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通报。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
企业仍可按设备原价计提折旧,并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
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5年内出租、转让的,应在出租、转让
时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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