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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上交所得税实行财政返还如何进行财务管理?

录入时间:2003-07-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9/2003信息】 企业的所得税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解决企业 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和补充企业流动资本等;事业单位的所得税返还资金主要用于发 展事业,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各级农口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须根据企、事业单位 的实际情况分别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所得税返还资金使用申请,财政部门具体确定所 得税返还资金使用项目和数额,并分别下达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执行。本年返还所 得税资金为上年上交的所得税。各级农口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须督促企、事业单位 及时足额上缴所得税款,缴款时必须注明预算科目及预算级次,次年初将企、事业单 位所得税缴款凭证复印件分别进行汇总,并分别填写所得税退库申请书,一同报给同 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即办理退库手续,将款项返还给主管部门。主管部 门收到款项后,即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所得税返还资金使用项目和数额,将款项及时 拨付所属企、事业单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得税返还资金的使用管理,严 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数额使用,严禁将企、事业单位所得税返还资金混用,禁止挤占 挪用,年终决算要加强对所得税返还资金项目的审查。对于不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 和数额使用的,财政部门要责令改正,对于混用和挪作它用的,财政部门可扣减下年 所得税返还数额或扣减事业费、亏损补贴指标。企业收到所得税返还资金中按规定用 于政策性社会性支出的部分应视同专用拨款,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用于补 充企业流动资本等部分,应比照有关补充流动资本等财务会计规定处理。事业单位收 到所得税返还资金按现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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