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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校办的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设计研究院、科研所,是否给予暂免征收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7-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3/2003信息】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 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 征收所得税。对学校的设计研究院所得税问题,考虑到设计、研究等是学校的优势, 其收入亦属于技术性服务收入,另外,为配合教学工作,非正常消耗较大,因此,对 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设计研究院开展设计研究所取得的所得,可暂免征收所得 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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