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者申购新股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是否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7-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2/2003信息】 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购新股成功(中签)投资
者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视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处理,不并入公司利润
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购无效(不中签)投资者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
间的存款利息,应并入公司的利润总额,如数额较大,可在5年的期限内平均转入,
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者申购新股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
如不能在申购成功和申购无效投资者之间准确划分,一律并入公司利润总额,依法征
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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