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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问题

录入时间:2003-03-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8/2003信息】某服装生产企业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万元。 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3万元,听说企业所得 税有三档税率,即18%、27%、33%,我们认为这13万元是这样计算企业所得税的: 3万之内按18%,即3×18%;超过3万到10万元的部分按27%,即7×27%;10万元以 上的部分才按33%,3×33%,请问这样计算对吗?   答:这样计算是不对的。企业所得税采用的33%的比例税率。为了照顾众多小型 企业的实际困难,实行两档优惠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 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 元)的企业,全额按27%的税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税超过10万元 以上的企业,全额按33%的比例税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所述的企业当年的应 纳税所得额如果为13万元,在不考虑调整因素的前提下则应以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额13 万元乘以33%的税率来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ape20030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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