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工程的成本确认
录入时间:2003-03-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9/2003信息】 有一建筑安装企业(查帐征收),在其经
营活动中,由于工程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及时完工,无法准确核算工程结算的成本,
按照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可以预计成本,请问应如何确认该企业的工程结算
成本?
对于建筑安装企业工程跨年度是十分平常的事,对跨年度工程收入、成本的确认
关系着其所得税的汇算。记住川地税发[2002]43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安装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三项原则就可以了:一是建安企业收
入的实现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二是工程未完工的,以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
收入的实现;三是各支出的确定须与收入实行配比。(m200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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