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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粮库取得财政补贴免缴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2-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2信息】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属的某直属粮库 2001年取得的200万元的财政补贴是否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3号)第一 条规定:“在2003年底前,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 得税。”因此,该直属粮库2001年取得的200万元的财政补贴收入属免征企业所得税 的收入,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a20020730006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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