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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加油机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录入时间:2002-08-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6/2002信息】 问:某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今年 3月20日购进一套税控加油机及税控装置,当时只取得普通发票,不知是否能够抵扣 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2]15号)文件规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加油站外购税控加 油机及税控装置,可凭购进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 值税税额,计入企业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2002年3月1日前外购税控加油机 及税控装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凭外购上述货物的普通发票,按照适用税率 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该单位于2002年3月20日购进税控加油机取得的普通发票 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i200207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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