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2-04-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8/2002信息】 凡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
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
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仅限于以查账方式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内资企业和单位。
设备是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在批准的实施技术改造期限内实际购置
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不
包括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
的生产经营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及“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
备。
投资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资金,即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
国产设备投资是指购置设备的价税合计金额,不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和调试等
费用。
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
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
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
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提出申请,
经主管税务机关逐级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也可直接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中央企业
及其与地方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混合投资企业、债转股企业,总投资在
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由省级国税局审核。
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取得经贸委出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
项目确认书》后的2个月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申请报告。纳税人递交申请报
告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2、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
3、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
4、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调整、改变投资概算等,均须及时向原审核税务机关报送有关
资料。
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报告,或虽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报告但提供的资料
和证明不完整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h200202034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