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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如何确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年度?

录入时间:2001-06-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1/2001信息】 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得利润而实 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以选择从当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所得税的期限;也 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所得税的期限,但企业当年所获得的利润应当 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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