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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移动公司通信费应缴营业税吗

录入时间:2005-01-2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24/2005信息】 问:我公司与移动通信合作开展业务, 由我公司开具发票代移动通信公司向客户收取通信费(包含手续费),再由移动通信 公司开发票跟我司结算,我公司代收这一部分通信费是否交税,税务怎样处理,假如 代收通信我公司也要交税,是否双重纳税?   答:你公司给移动通信公司办理代理收取通信费的业务,正常的税务业务处理为:   你公司向消费者收取通话费时,应由移动通信公司开具发票,并由你公司将该项 发票交给消费者,或由你公司申请,经移动通信公司同意后,由你公司代开移动通信 公司的发票给消费者,但不能开具你公司自己的发票给消费者。对于代收的这项通信 费,应以移动通信公司为纳税人,以收取的全额按营业税税目“邮电通信业”计算缴 纳营业税和缴纳其他的地方各税(费)。你单位对于该项代收收入可以不用纳税。   手续费应由你公司在与移动通信公司结算时向其收取,并开具你公司的发票给移 动通信公司。该项手续费收入应以你公司为纳税人,按营业税税目“服务业”计算缴 纳营业税和缴纳其他的地方各税(费)。   如果你公司开具自己公司的发票给消费者,则应以你公司为纳税人,以收取的通 信费全额按适应的营业税税目计缴营业税和缴纳其他的地方各税(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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