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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4-11-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9/2004信息】 (一)对保险公司从事农牧保险(指为种 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的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二)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三)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指一年期以上、到期返还 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如下:   1.普通人寿险   2.养老金保险   3.健康保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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