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营业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承租的设备转租取得收入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4-06-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3/2004信息】 某公司2002年将承租的设备又转租给另一 家企业,取得的收入来申报缴纳营业税。税务人员在检查该公司纳税情况时,要求企 业对这项转租收入缴纳营业税,而公司认为,对于转租收入是否征税,《营业税暂行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没有给予明确规定。问:转租收入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对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相关文件中就有明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 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 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 征收营业税。”因此,该公司的设备转租收入应按“租赁业”项目依5%税率缴纳营 业税。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