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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销售不动产是否缴纳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3-07-21

  【中华财税网湖北07/21/2003信息】 某供销社2001年按照上级精神进行企业改 制,将销售的房地产(销售给内部职工和社会上的自然人)资金用于安置内部职工,问: 此项销售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   答: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 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无须考虑经营的盈亏,也不管资金用途如 何,只要取得经营收入,都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该供销社发生销售房屋、转让土地 使用权等行为,应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                          (i 2003 07 025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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