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销售不动产是否缴纳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3-07-21
【中华财税网湖北07/21/2003信息】 某供销社2001年按照上级精神进行企业改
制,将销售的房地产(销售给内部职工和社会上的自然人)资金用于安置内部职工,问:
此项销售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
答: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
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无须考虑经营的盈亏,也不管资金用途如
何,只要取得经营收入,都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该供销社发生销售房屋、转让土地
使用权等行为,应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
(i 2003 07 025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