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营业税纳税辅导 > 正文

集邮商品征税问题

录入时间:2002-07-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2/2002信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集 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 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集邮商品包括邮票、小型张、小本票、 明信片、首日封、邮折、集邮簿、邮盘、邮票目录、护邮袋、贴片及其他集邮商品。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