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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是否缴税?

录入时间:2002-07-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2/2002信息】 单位或个人出租门面给承租人,后因承租 人未按合同支付租金,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经人民法院调解,出租方获得了部分赔偿 金。这种赔偿金是否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关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 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因赔偿金是出租方出租门 面取得的,出租方取得的赔偿金实质上是租门面取得的租金收入。所以对出租方取得 的赔偿金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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