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经费出售旧房是否纳税
录入时间:2001-07-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0/2001信息】 某地税所在检查供销社应缴纳地方税时,
对该供销社处理旧房的一些税收问题发生争议。该单位提出其销售旧房的目的是解决
退休干部和职工的工资、解决下岗职工的买断工龄经费和解决合同工退职经费,要求
不纳或少纳税款。请问是否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等税费,为解决以上经费问题
出售旧房到底该不该纳税?
出售旧房可能是基于多种原因,但出售动机并不会直接影响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的征收,因为在营业税的“销售不动产”税目下没有这样的减免条款。因此,按现行
法规,该供销社出售旧房时即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应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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