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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由于土地被征用而取得不动产补偿费是否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1-06-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6/15/2001信息】 单位和个人由于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 产补偿费,是指国家由于建设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从而付给 单位或个人土地或土地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该项补偿不用缴纳营业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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